科智電子報14 — 專利職涯與生技公司的專利管理

NCCU TIIPM
Jan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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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政大科智所109學年度第一學期 電子報EP.14]

報導/葉芷羽

校稿/賴會欣、王詩函

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陳秉訓教授開設之「專利實務」及專利學分學程邀請畢業於本所智財組的蔡如茵學姊和大家分享專利職涯與生技公司的專利管理。學姊具有生命科學系與法律學系的雙背景,於研究所就讀期間考上專利師執照,畢業後先在事務所累積經驗,現於新藥研發公司服務。

(圖為講者蔡如茵學姊、陳秉訓教授及同學們的合照/ 施瑩欣提供)

專利職涯的角色分工

專利從業人員原則可分為程序人員、專利工程師與律師。專利工程師主要分為在事務所(in-firm)與在公司(in-house)兩種型態,以學姊先前服務的事務所為例,專利工程師從前端的發明人訪談與洽案、專利申請書的繕寫以及後端的送件都會接觸,但有些事務所,專利工程師只負責技術文件的撰稿,其他事務則由其他職位同仁負責。

公司則會隨著產業別及行業,在不同的生命週期中有著不同的職能,以學姊目前公司為例,因尚處於藥物價值鏈的前端,偏重於專利的申請佈局和活用,例如為海外布局進行市場分析、審閱IP交易相關合約、以及建立公司的IP管理系統,甚至是藥事法規與無形資產稅務都可能是職責範圍。

從事專利職業所需具備的能力

學姊認為最重要的能力除了「細心」外,就是「精確描述抽象事物的能力」,無論是專利文件的撰寫或是審查意見的傳達,描述能力非常重要。目前實務工作有為數不少的機會接觸到國外的專利案,外語能力亦扮演重要的一環。

若有心往公司端的智權管理發展,最重要的是把一件事情說成「大家都聽得懂」,以及與跨部門溝通、整合的能力,除了與研發人員的溝通,並將研發數據整理陳列予外部事務所撰稿;在建立內部智權管理制度時,不僅研發部門,也必須和稽核、法務與財務部門配合,建立起符合法令要求且可行的管理SOP。將法律術語轉譯給研發部門並且解釋這些法令遵循的重要性,是這份工作最大的挑戰。

至於專利師執照、無形資產評價證照是否有利於職涯發展?學姊認為上述證照與技能並無法立即反映在薪資,但在基本撰稿與答辯的待能力穩固後,在升遷上可能會是一項助力,可以推動自己進步得更快。

生技公司的專利管理制度

台灣生技公司近年常有「授權」帶來的授權金在股市上炒熱話題,學姊碩士論文即是研究生技產業的專利授權,到業界服務後,對這個議題有更深的認識。實務上,授權並不若教科書上描述的單純,由於牽涉到技術可行性與技術移轉、商業價值評估與法律的問題,因此商談過程相對於其他的交易比較漫長;授權合約的審閱,因履約條件經常伴隨著技術名詞,必須由純法律人與技術人員通力合作而愈顯困難;專利授權通常因稅務或業務目的,處於「研發合作」的一環,因研發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經常會是階段性的合作,待達成里程碑後再往下個步驟邁進;但為了時效性,經常會在這個階段的合作中、同時商談下個階段的合作,而時常需面對計劃要大幅更動的情況。所以授權交易的難度非常高,基本上除了跨領域的堅強知識外,更要有如智庫般對於每種狀況都要有對策,還要有時常面對工作計畫更動的靈活性與抗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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